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件
滁文联[2014]10号
关于举办“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”的通知
@R50M (@W 各县(市、区)文联、琅琊区委宣传部,滁州市美协、书协、摄协,各县(市、区)美协、书协、摄协,滁州市书画院: {yWL|:#K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市美术书法摄影创作,检验近两年来我市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,推动文化强市建设,提升滁州文化软实力 n#b{ ,现决定举办“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N+B!AK0. 一、 组织机构 ?z#*eoPr 1、主办单位: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Kz$y
JTp 承办单位:滁州市美术家协会 qar{*>LCG 滁州市书法家协会 DE?k|Get2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qbfX(`nS 2、成立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组委会,由主办、承办单位领导及艺术专家组成,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。 gqy>;A:kO 3、各县、市文联成立本地区“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双年展”组委会,负责本地区的创作、作品征集、评选和上送展品等各项工作,并与市组委会联系,互相配合,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。 #gO[di0WhC 二、展览时间、地点和作品件数 H"8B4~*7H 展览时间:2014年9月底 }Le]qoW[' 展览地点:滁州美术馆 H.4ISmXU 展览作品件数:美术80件、书法80件、摄影80件。 xh$yXP0/ 三、 参展作品要求 oJr+RO 1、 凡是2012年9月以后创作的作品,均可选送参展。 &C+2p 2、 选送作品内容要积极、健康、向上,题材及表现手法不限。提倡创作体现滁州元素和滁州特色的艺术作品。 m2jts(stp 3、 每位作者展出作品不得超过两件。
-43>?m/a 4、 送展作品一律填写标签和一式两份作品清单。标签、清单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印发。 a-Y6ghs 5、 中国画、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× 180厘米,无须装裱或配框,由市组委会统一装裱。油画、版画、水彩、水粉画、艺术设计作品须装框,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 ×200厘米。 Yq6 @R|u 6、 摄影作品需报送电子文档,电子文件要求:JPG格式、不低于3MB,长边像素不低于3500;备注信息中需注明作者、作品名称、联系方式等内容。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印装框。 CvE^t#Bok 7、 展览面向全市广泛征稿,为每一位热心参与的作者提供公开、公平的参展机会。市直和两区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作品直接报送市美协、市书协、市摄协;各县(市)参展作品由各县(市)展览组委会统一征集初评后报送。各县(市)报送作品数量每个门类最多不超过30件。 Y;_F ,4H 四、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>Ti%Th, 作品收件收件:2014年8月10日至15日 qb=2J5su 美术、书法作品收件方式请联系明光市文联、明光市书法家协会、明光市美术家协会 Cj-&L< 摄影作品收件:联系电话:18110765588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或加入明光摄影QQ群 62957842 咨询 }7 +%k/ 五、 作品评选 a;Y:UwD9* 1、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我市著名美术家、书法家、摄影家组成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三个评委会。 h7q{i|5 2、评委会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量评选出展出作品:美术80件,书法80件,摄影80件。从展出作品中每类评选出金奖2名、银奖5名、铜奖15名。 t^"8M6BqC; 3、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。 0VtjVz*C7& 4、本次展览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,可自选一件作为评委作品参加展览。 k}H7bZug 六、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、义务和权利 X"+p=PGZK 1、 市组委会将出版《第二届滁州市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集》,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一本。 X5[vQ3^ 2、凡入展作者,不是市美协、市书协、市摄协会员的,可以凭此展加入市美协、市书协、市摄协,并作为优先推荐加入省会员条件。 qz]qG=wmL 3、获奖作品收藏:获奖的美术、书法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由滁州美术馆收藏,颁发收藏证书,收藏费标准届时由双方商定。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,著作权属作者。 {qi# 4、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作品集及宣传的权利。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滁州市美术家协会
滁州市书法家协会
滁州市摄影家协会
jaodcT0 ].kj-,5>f eG!ma` v 2014年5月30日 8`urkEI^r 报:省文联,市委宣传部 [B;okW 6,q_M(;c )MF@'zRK ,o%by5j"^N